腾讯诉“代练”平台宣判:游戏商业“代练”构成不正当竞争
(图片1-腾讯诉爱代二审庭审现场,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近日,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诉江苏爱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代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当庭宣判爱代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1]。此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针对腾讯公司诉“代练帮”App运营商不正当竞争一案也作出类案判决[2]。
游戏商业代练平台对未成年防沉迷系统的破坏性,成为认定代练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重要理由。代练平台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参与商业代练,破坏游戏匹配平衡和未成年人防沉迷保护机制,不仅影响了其他用户的游戏体验,更让未成年人绕过层层监管实现了“游戏自由”。
一、案情概况
(图片2-涉案游戏界面,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腾讯公司开发运营《王者荣耀》游戏,游戏基本模式为采用ELO等级分系统[3]来评估每一位召唤师的实力,并尽量匹配10个实力相当的对手及队友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游戏协议约定:不得将游戏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得作为代打代练等商业性使用。2018年起,《王者荣耀》对游戏全体用户实施强制实名校验,未满18周岁的用户受到防沉迷系统的限制,仅能在特定时间进行游戏,充值金额也有限度。《王者荣耀》官方网站明确记载对代练(即通过代玩游戏,由第三方登录玩家账号,帮助其提高游戏段位或完成相应成就的行为)的处罚范围和处罚措施。
(图片3-《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2.6)
而爱代公司开发运营“电竞帮”及“电竞帮大神端”App两款软件,以《王者荣耀》游戏代练为主要业务。“电竞帮”注册用户三四十万人、“打手”5000余人,平台抽取用户代练费用作为佣金,月流水300万元到400万元。以未满18周岁人员身份信息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可以登录爱代公司的“电竞帮大神端”App,并可以接受成年玩家下单的代练订单。“电竞帮”及“电竞帮大神端”App在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分别为1337.56万、131.76万。
(图片4-电竞帮APP页面,来源百家号“首页娱乐官”)
为此,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诉请判令爱代公司立即停止通过“电竞帮大神端”和“电竞帮”App允许未成年人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的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爱代公司的运营模式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也有悖于法律,使得实际使用人与注册人不一致,架空了“防沉迷”机制,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王者荣耀》游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爱代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持续时间以及腾讯公司为此次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方面,判决爱代公司立即停止通过“电竞帮大神端”及“电竞帮”APP允许未成年人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的行为,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开支共60万元,并连续30日在“电竞帮大神端”APP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爱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代练”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一)代练公司与游戏公司构成反法上的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中可以看出反法所规制的竞争关系是一种广义的竞争关系,不局限于同业竞争者之间。
本案中爱代公司在二审中提出,涉案平台是《王者荣耀》游戏产业的衍生产物,两者之间是相伴相生,不存在竞争关系。
二审法庭认为,爱代公司提供的是代练交易服务,腾讯公司提供的是游戏运营服务,两者形式上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爱代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建立在《王者荣耀》游戏服务的基础之上,双方均是基于相同游戏用户开展服务,且提供代练服务直接影响用户的真实体验,进而影响腾讯公司的游戏运营业务,二者业务相互关联,利益不可分割。
爱代公司以腾讯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用户群体作为自身经营的基础资源,其行为本身具有市场竞争属性。
(二)提供规模化、商业化的游戏代练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条规定是判定经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原则,适用该原则性条款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法律对该种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二是该竞争行为确实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实际损害;三是该种竞争行为因确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或可责性。
本案中爱代公司经营的游戏代练业务如其主张,并没有经法律规定予以禁止,法律对该种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但其提供的代练服务造成了多方面的损害结果:
一是损害腾讯公司作为经营者的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爱代公司提供的代练服务会直接影响游戏用户的真实体验,可能使正常实名用户对该款游戏的公平竞技性产生质疑,继而离开游戏,或被迫也请人代练,干扰《王者荣耀》游戏业务的正常运行,减损游戏的用户粘性和交易机会,干扰涉案游戏建立的实名机制、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网络游戏账号的实际使用人与实名注册信息不一致影响游戏的合规运营,对腾讯公司商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对腾讯公司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
二是损害消费者游戏用户的利益。爱代公司提供的规模化、商业化代练服务,导致大量玩家登录其他用户的账号进行游戏,游戏账号操作人(代练人)的游戏竞技水平与账号记录的游戏水平不匹配,破坏《王者荣耀》公平竞技的游戏匹配及平衡机制,使得其他实名游戏用户可能无法匹配到水平相当的对手及队友,无法获得公平竞技的游戏体验,损害了游戏用户的消费体验和合法权益。
三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网络实名制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本政策,代练服务绕过网络实名制不利于网络生态治理。且爱代公司引诱鼓励未成年人登录他人账号参与商业代练,导致未成年人防沉迷保护机制落空,增加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风险,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账号转借可能产生诸多法律和道德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爱代公司刻意规避腾讯公司防代练的管理措施,具有主观恶意,违反从事网络游戏等需实名注册账号且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以及防沉迷等业内公认的从业规范,其行为具有非正当性。其商业化、规模化提供代练行为实质是为用户游戏作弊提供帮助,必然导致网络游戏公平竞争机制落空,明显有违公平、诚信等公平竞争价值观。
综上所述,爱代公司利用《王者荣耀》游戏的知名度和用户粘性,以及未成年人玩游戏受限制等机制,不正当地攫取市场竞争优势,获取非法利益,损害腾讯公司及其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将腾讯公司具有竞争性权益的游戏作为获利工具,破坏了游戏实名制、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等运营机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对腾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三、“网游防沉迷”成为游戏代练案的考量点
如前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的法益不仅包括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也包括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重要的社会利益,而“网游防沉迷”是国家政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未成年人负有的防沉迷义务,应针对未成年人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第七十五条对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其中第二款规定了实名身份认证机制,“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第四款对时间限制作出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具体到网络游戏领域,2021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第一条对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限制时间作出更严格的规定,“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通知第二条强调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的使用,“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可见国家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但诸如本案中的代练平台却继续给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使用成年人游戏账号创造便利,成为防沉迷“长城”中的漏洞[4]。对此,游戏代练行为背后被损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利益成为衡量游戏代练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考量因素,代练行为对未成年人防沉迷保护机制的破坏为游戏经营者通过诉讼手段打击规模化的游戏代练灰色产业链提供了新的主张依据。
注:
[ 1 ] 江苏高院:《腾讯起诉“代练”公司,二审落槌》,载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2023年04月21日
[ 2 ] 详见(2022)沪0115民初13290号民事判决书
[ 3 ] ELO等级分系统是指由匈牙利裔美国物理学家阿帕德·埃洛创建的一个衡量各类对弈活动水平的评价方法,是当今对弈水平评估的公认的权威方法。被广泛用于国际象棋、围棋、足球、篮球、电子竞技等运动
[ 4 ] 最高人民法院:《代练平台、游戏通关,这个案件中的法律与道德边界》,载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04月11日